又爱上地产?三家险企开年投资动向曝光……******
中新经纬2月3日电 (李自曼)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各保险公司1月份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显示,2023年1月,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友邦人寿”)、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人寿”)、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康人寿”)三家保险公司先后披露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涉及项目17个。
从不动产配置角度看,保险公司已开始关注房地产细分领域的投资,仓储、产业园区等表现比较稳健的资产受青睐。
平安人寿、友邦人寿大手笔投资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显示,2023年1月,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友邦人寿披露公司大额不动产投资情况。中新经纬梳理相关公告发现,1月份,保险公司披露的最大一笔不动产投资为平安人寿对东方万国等4个产业园区项目的投资,预计投资金额不超过73.33亿元。
根据上述三家公司的公告,除平安人寿对东方万国等4个产业园区项目的投资外,其他项目多为对此前项目的追加投资。
据了解,2022年12月19日,友邦人寿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合计约50.3亿元,投得上海实森90%股权以及其100%股东借款债权。交易完成后,友邦人寿将控股上海实森,从而获得上海市虹口区北外滩89街坊项目。此次项目是友邦人寿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一次资产收购。此外,平安人寿还披露了对上海来福士广场等六个商业办公不动产项目投资进展,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寿险传统组合,该账户对项目出资余额约为299.73亿元。
保险公司缘何青睐投资不动产?在业内看来,优质的不动产项目波动性低、市值相对较大、投资久期较长,能为保险资金提供相对稳定现金收益。此外,当下养老需求加大,投资不动产项目可为保险公司搭建康养产业打下基础。
经济学家孙飞教授认为,险资投资房地产的热情回暖,首先是在于后疫情时代宏观经济相对看好,中国经济会呈现报复性、恢复性增长。从政策面讲,国家对房地产业给予纾困措施,缓解了房地产大幅下行态势。此外,经历疫情与经济下滑,房地产市场价格降幅较大,此时投资房地产,有利于降低风险。
对于不动产的投资逻辑,2022年11月中国平安董秘曾在互动平台回复指出,从过往看,公司投资的地产项目主要是一二线城市、核心区位的成熟商办、物流以及重大基建项目。而不动产组合过去为平安保险资金贡献了稳定的投资收益,每年贡献10%的净投资收益,即使是在去年疫情的情况下,不动产存量组合的投资回报率仍在5%以上。
物流地产、保租房REITs受青睐
整体看来,1月份上述三家公司对不动产项目的加码,主要集中在商业办公不动产、产业园区不动产和自用型不动产项目,投资逐步扩展至不动产细分领域。
孙飞认为,大公司更关注不动产细分领域的原因在于,险资更注重低风险与较高回报。对保险公司来说,投资产业园区对于在经济复苏阶段,风险较小,回报相对较高;投资自用型不动产价格相对较低,价值相对高。
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雯曾在公开论坛上表示,从不动产配置角度看,这两年平安更加关注新型细分赛道的投资,包括物流冷链、产业园区以及长租公寓板块。
近两年,友邦人寿也在不动产细分领域有所行动。2021年8月,该公司宣布与普洛斯达成战略伙伴协议,携手对全球物流不动产市场及相关机会进行投资。
友邦保险方面表示,合作双方战略上高度契合,公司由此可借助普洛斯在全球物流不动产领域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专长,与普洛斯合作加强对这一市场的投资,把握全球物流不动产市场持续增长的长期趋势。
此外,保险资金还在投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下称“保租房REITs”)方面积极布局。
截至目前,已有4只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募REITs产品成功发行,4只产品均有保险资金参与投资。如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REITs的前十大战略投资者中包含中国人寿、平安人寿。
有保险资管从业人士告诉中新经纬,保租房REITs风险可控、收益稳定,与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较为稳定的风险收益特征较为契合。未来,保险公司有望继续加大对地产细分领域有稳定现金流的核心或核心增值型资产的投资,以优化长期资产组合,应对低利率挑战。
经济学家余丰慧对中新经纬表示,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越来越宽这是一个较好的现象。但是从整体投资环境来看,不动产领域不应该成为保险资金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尽管产业园区等一些不动产有相关政策支持开发建设,但受疫情影响很多产业园区、商业写字楼出现长期闲置,其负债情况不容乐观,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相比之下投资自用型不动产风险相对较低。不过,整体看来不动产的流动性较差,在美联储加息速度放缓的情况下,如果保险资金相对雄厚的话,保险公司可以考虑进入到交易性更强的市场。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