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一:应用内存在低俗色情内容
①低俗挑逗性聊天内容
用户收到低俗挑逗性的聊天内容,包括充斥性暗示的文字、语音或是图片。
②社区内存在低俗色情内容
有些社交交友类应用具有用户社区或论坛模块,本意是为了增强应用的社交性,但部分社交交友应用缺少对社区论坛内用户发布内容的监管及审核,导致社区内出现低俗色情内容。
③用户个人简介中存在低俗色情内容
部分社交交友类应用对用户提交的个人简介等资料审核不严,在用户个人简介中存在低俗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含性暗示的图片或文字等,有些应用还存在为色情平台引流的情况。
风险二:应用内存在诱导付费行为
交友类应用常见产品模式是限制用户的发言次数或视频通话功能,需要用户付费充值使用。然而,部分交友应用在用户注册或登录后发送大量交友信息,或发送视频聊天等,通过一些不合规行为诱导用户付费。
①应用内的概率性游戏公示不合规
用户使用应用内代币参与游戏,最终能否获得更高代币价值的奖品,存在一定概率。按照规定,这类游戏需公示虚拟服务的名称、性能、内容、数量及抽取概率。但是一些应用没有公示明确的奖品抽取概率,诱导用户进行不理智的充值抽奖。
②主动弹出视频通话诱导用户付费
部分应用会主动弹出视频通话邀请,这些邀请往往来自于用户没有主动交流过的对象,在邀请页面会放上提前录制好的女性用户视频,诱导用户付费接听。更有甚者,在应用后台频繁弹出视频通话邀请。
③频繁发送定制化消息诱导用户付费
部分交友类应用还会限制用户发送消息,用户想要聊天需要付费充值。此类交友应用中存在给用户频繁发送大量聊天消息的现象,这类聊天信息有明显的话术痕迹,通过这种方式增加用户的留存率,诱导用户充值发言。
风险三:应用内存在擦边博彩的游戏玩法
一些交友类应用在应用内设置概率性游戏,比如,抽奖、砸金蛋、盲盒机等。这种游戏玩法跟博彩趋同,充当赌注的虚拟道具或货币最终会与现实货币挂钩。
①用户通过充值获得代币参与概率性游戏
部分社交交友类应用存在转盘抽奖等概率性游戏。用户通过充值获得代币,如积分、钻石一类的应用内货币,可以用于参与此类概率性游戏。
有部分应用设置了只能用于参与概率性游戏的代币,应用内的代币目的是为了购买娱乐性、表演性服务,但当代币只用于概率性游戏时,其目的已经偏离了代币的初衷。
②应用存在将概率性游戏奖品变现的途径
在用户参与概率性游戏获得更高价值的奖品后,擦边博彩的游戏玩法还会存在用户能将此类奖品变现的途径,使得当赌注的虚拟道具或货币最终与现实货币挂钩。
比如,用户通过将代币、虚拟道具等打赏赠送给自己账号,最终可以将参与游戏获得的奖品折换成现实货币。
风险四:应用的青少年模式不合规
部分交友类应用提供了直播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应设置青少年模式,禁止未成年人观看直播和充值打赏。然而,这类应用的青少年模式大多形同虚设。
①没有提供青少年模式
部分应用提供直播服务,有打赏功能,但是这类应用以未成年身份注册时能正常使用,且不会对用户进行限制和提示用户开启青少年模式。应用内也找不到青少年模式的开关。
②青少年模式无效
部分应用虽然有青少年模式的开关,但在青少年模式下应用内容和功能都没有明显变化,同样可以观看直播,进行充值付费打赏等。
风险五:应用的实名认证功能不合规
交友类应用通过实名认证:一是可以确保用户的真实性,更有利于平台监管;二是可以有效预防网络诈骗;三是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能起到保护青少年,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网络环境的作用。
然而,有部分交友类应用的实名认证并没有验证审核,用户提交虚假资料也可以通过认证,还有部分应用没有实名认证机制。
专家提醒
内容安全是互联网企业的生命线,也是互联网行业的行为底线。网络社交平台在为用户提供人际互动良好体验的同时,也容易助长一些违法犯罪和社会不良现象。对于用户来说,要以健康的心态参与网络平台社交互动,切忌抱着“猎奇”“猎艳”等不良心态,避免落入犯罪分子编织的“陷阱”。与此同时,平台应加强监管治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维护行业良好秩序。(部分内容综合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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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